【博硕教育】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10 点击次数:977

各位博士生同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已历经8届,院博士生会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的宗旨,立足学院,面向社会,在服务全体博士生、活跃学院文化生活、促进学术交流与研究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富有意义的工作,已成为联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院校博士生之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一个重要纽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一般由正副主席5人组成,集体负责学术、文体、外联、女生事务、报告团等工作。
本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自2011年12月民主选举产生以来,为我院博士生的发展履行了相应职责,现任期已届满一年。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同意,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第九届博士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席团人员名额:拟定为5名。
2.候选人条件:
(1)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包括非在职和在职博士生)。
(2)具有正确的政治信念,品学均应良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博士生会的具体工作。
(4)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博士生的权益。
3.博士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人可向第八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自荐,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九届博士生会参选自荐表》(见附件),经博士生会审查后,确认其候选人资格。
4.时间要求
请有意参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九届博士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博士生同学将自荐表于2012年12月13日晚上23:00之前发送至zjulawdoctor@126.com,收到邮箱回复则为发送成功。
5.选举办法:
第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在学院相关领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同研究生教育中心、第八届博士生会,负责第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召开的筹备工作。候选人参加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经12月下旬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会议事宜另行通知)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未尽事宜由光华法学院第八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负责具体解释。
希望2012级的博士生同学积极报名参加,在这个团体里让自己的能力和热情得以释放,让个人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让人生的记忆留下一段宝贵的经历!
有意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将电子表格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段海风:18042306301(主席)
              王奎芳:13732284067(副主席)
              马俊彦:13732285139(副主席)
              黄玉寅:18868840680(副主席)
 
附件: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