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青年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引领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了解我国科学发展的新成就,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学生“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党函〔2012〕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今年寒假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实践中奉献成长
二、活动内容
结合法学专业特点,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重点围绕五个方向开展实践活动。
1.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广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党员)应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结合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记录影片、建设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2. 开展“红色寻访”活动
广大学生应利用寒假期间,按照校团委整理的全国“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名录,就近走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访谈老红军老革命、改革开放事业建设者等,加深对党史国情的了解,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开展科普创作与传播活动
广大学生应结合自身所学专业,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进行科普创作与传播活动,通过科普讲座、科学技术传授等形式,传播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4.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广大学生应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残疾青少年、农民工子女、孤寡老人等各类生活困难群体,以结对帮扶、看望慰问等形式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5. 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广大学生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发展新成就、教育改革发展等专题的社会调查研究,了解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三、时间安排
1.小分队组建、立项【2013年1月】
2.返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013年1月-2月】
3.上报实践材料、调研报告【2013年3月】
四、立项方式
1. 院级立项团队
在广大同学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将评定若干小分队作为重点团队,并给于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小分队人数为3人以上,填写《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附件1),在1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主楼1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2、校级立项团队
学院团委将在院级重点团队的基础上,择优向校团委推荐校级立项团队。由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研究评审出校级重点立项团队,每支团队给予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支持。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光华法学院团委,联系电话:86592728
附件1: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
附件2:全国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相关资料【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