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24 点击次数:478

091011级各位本科生同

    浙江大光华院第十四次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批准,拟于近期召开浙江大光华院第十四次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 5 3114:00

    二、会议地点:之江校区 曾宪梓楼103

    三、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光华院第第十三届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浙江大光华生会章程》(草案);

    3审议通过《浙江大光华院第十四届生会主席团选举办》(草案)

    4、光华院第十四届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演讲;

    5、选举产生浙江大光华院第十四届生会主席团成员共3名。

    四、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1、代表规模:光华院第十四次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55名,第十三届生会主席团成员为默认代表,不计入各班人数。

    2、代表推选办

各班级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要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具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的条件

    正式代表要求是具有光华籍的在校本科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习、工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同当中有一定的威信。

    4、代表上报要求

    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召开班会,选举本班级出席代会的正式代表,并报送大会筹委会。请各班班长在 526日之前将代表名单(姓名、号)以电子表上报到xshhuanjie@126.com,邮件和附件名称为“班级-代表名单”。

    五、关于光华院第十四届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申报工作

    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各班委应提高认识,积极指导本班同重视代会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选举本班正式代表。

    2、正式代表产生后不得更改。代表参与代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入场代表请携带生证或校园卡,配合代会生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4、联系人:金伟影 18768114704/514551

               王书剑老师 86592728

 

 

光华院第十四次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