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学生申请,光华法学院主修专业确认指导小组审核同意,附件为2012级法学主修专业确认学生名单,若有异议,请与名单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光华法学院主修专业确认指导小组提出。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2013年5月24日
附件: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