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6-21 点击次数:2309

各位2013届毕业生:

    你们好!
    为了让同学们能提前了解毕业就业各环节的有关事项,现将毕业离校环节的安排通知公布如下,其中部分事项具体通知将会在学校办公网公布,请各位同学关注近期学校和学院的通知更新:

时间
地点
内容
责任人
备注
5月31日前
浙江大学就业网
完成生源的最终核对工作
各就业负责人
5月31日以后不再新增生源
5月31日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归还贷学金
贷款学生本人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协议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详见:学工部《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生集中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相关手续的通知》
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object_id=54445
6月7日
之江校区
本科生答辩
各本科生班班长
 
6月8日前
西溪校区老医院(游泳池旁)
毕业生体检
各班班长
如遇事情冲突可选择其他校区(紫金港、玉泉)的场次。具体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3158经咨询校医院,如果大家在近期因为外推研究生、或找工作等已近做过体检了,且体检报告单还在的。可以不用再做毕业体检了,拿着之前的报告单到西溪校医院207防保科去登记一下,会转过来的。
6月9日
主楼107
发放本科生学位服
各班班长
由各班班长汇总班级的学位服名单,收齐押金(每件100元,统一归还学位服时退还),统一于当天(可提前)至主楼107办公室领取。
6月中旬及下旬
主楼112
发放研究生学位服及归还
研究生本人
往年是个人来交押金领取。
6月9日
主楼107
发放院衫
各班班长
时间同上当天08:00-15:00
6月13日
主楼107
进行毕业生鉴定(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
各班班长
由各班班长在指定时间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交给年级辅导员。
6月15日
主楼107
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各班团支书
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班团支书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107办理。
6月20日
主楼107
就业协议(三方)录入
 
公司企事业单位录用交纸质三方协议,出国交出国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登记表上写好档案寄送地址),国内升学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纸质材料上交地点为主楼107办公室。电子录入(除去保研的所有同学)地址为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http://www.career.zju.edu.cn/default.html“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如还未录入的同学请暂时不取消vpn,可以充2个月的钱保证用到8月底。校外可用rvpn.zju.edu.cn登陆后在点“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即可进入,7月2日离校后仍可使用。电子录入请使用ie浏览器。
6月20日前
主楼107
转党组织关系
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学院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2&object_id=54652开具出的党员关系介绍信请及时到主楼107领取。如抬头有误或未开可找学院办公室主楼106江若波老师(电话:86592767)重开(暑假不上班)。
6月中旬及下旬
党员之家
毕业生党员主题支部生活
各支部书记
 
6月26日
主楼208
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各班级代表
 
6月27日
之江
毕业照拍摄
各班班长
小班自行邀请本班相关老师参加,女生勿穿高跟鞋和短裙;8:15集合完毕,地点为之江大草坪。请穿学位服。
6月27日
之江
学院毕业典礼
各班班长
集合时间为9:15,地点为曾楼203。 
6月27日
钱江疗养院
毕业晚会
各班班长
6月8日毕业晚会筹备协调会议。地点为钱江疗养院。具体时间为6月27日15:00-18:30。
6月29日
玉泉
毕业典礼(按学校通知)
各班班长
具体时间、上车安排等待学校通知后再定。上午,请穿院衫。
6月29日
玉泉
学位授予仪式(按学校通知)
各班班长
具体时间、上车安排等待学校通知后再定。上午,请穿学位服
7月1日
主楼107、主楼112
归还学位服
各班班长
本科生由班长统一收齐之后于7月1日下午17:00以前交至主楼107办公室(点清三套件,帽子、领巾、衣服),并领还押金,不接受单独退还研究生请交至112办公室。注:6月29日上午学位授予仪式还要用到。
6月28日
主楼107
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本人
本科生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全部需自行办理。
2.带上身份证去紫金港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办理开具联系单,然后再去三墩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证的开具。
3.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簿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 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4.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  电话:88206065
三墩派出所地址:古墩路76号  户籍科电话:0571-56301836
 
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全部需自行办理。曾楼2楼之江校区保卫办开具联系单,然后再去九溪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证的开具。
注: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情况
1、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地址页)
2、报到证或者毕业证
3、本人身份证
二、户口迁往单位
1、报到证
2、本人身份证
报到证上面地址与户口迁往地址一致的可直接去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录取研究生
1、录用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
6月30日
 
托运行李
 
快递公司现场办理时间:6月30日9:30—16:00;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负责人章毅,电话:13732252624;联系人姜国华,电话:86592740,13958078192。
6月30日(依学校通知)
 
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单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7月2日
 
毕业生全部离校日程安排
 
6月15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
6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学位审核。
6月24—30日:进行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月24—28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月28日:毕业生到各学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6月29日: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月2日前:毕业生全部离校。
8月20日以前
主楼107(7月13,20,27日,8月3,10,17,25日下午1:30-4:30)
报到证相关
各班班长、就业委员
1.报到证领取时间安排:
6月20日24时前,录入首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首批报到证领取时间6月28日-6月29日)
6月21日-6月30日,录入第二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二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5日-6日)
7月1日-7月23日,录入第三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三批报到证领取时间,7月25日)
7月24日-8月20日,录入第四批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第四批报到证领取时间,8月25日)
在8月20日之前仍未完成就业签约手续的同学,学校会在8月底将其报到证开往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但仍需学生领取报到证,并交至生源地所在人社局)。注意报到证具有有效期,请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单位报到。
2.报到证开具分批次进行,分批安排严格按照以上安排进行,请同学们关注并合理安排报到证录入时间,并及时要求学院审核(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审核通过,省教育厅方会根据系统录入信息开具报到证);报到证领取的地点均在学院团委(主楼107),联系电话86592728。7月10日之后安排值班,具体时间会在本通知更新。
3.毕业后需要进行改派或办理报到证遗失补办的同学可以前往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网站地址为http://www.ejobmart.com.cn。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王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08653

 

其他事宜:

1.欠缴学费、住宿费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28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pay.zju.edu.cn交费,交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同学,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15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7.所有毕业生无需再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其中,本科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研究生申请离校后,由校医保办每日两次(上午10时、下午4时)批量操作通过。请毕业生妥善保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如在杭继续深造或留杭工作,再次参加市医保后可继续使用(咨询电话:88981591)。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即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其中本科毕业生7月2日起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校区医院医保办按规定缴费,办理手续。市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8月31日终止。

8.201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571-86592723

学院本科生科电话:0571-86592727

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592728

附件:部分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安排

 


 

光华法学院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