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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高校青年法学论坛”第二次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8-20 点击次数:719

【主题】:人之尊严与中国的特殊性

【时间】:2013817(周六)900-1730

【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图书馆会议室206

背景简介

“三地高校青年法学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是一项由有志于法学研究的青年学者自愿组成的公共学术交流平台。主张独立思考、严谨论证、真诚交流、客观批判。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法学理论研究,还以现实生活中的实践问题为导向,寻求对日常政治与法律生活和实践具有解释力的理论。论坛的目标包括:1) 倡导青年法学人之间的学术沟通、交流与校际合作;2) 倡导法学学科内部以及与其它人文社会学科之间的学术沟通、交流与合作;3)从中国实践出发提炼理论命题,探寻中国法学研究的新范式。本次会议主题为“人之尊严与中国的特殊性”,旨在探讨人之尊严的理念与中国自身的文化和法律实践之间的契合性。

议程

【开幕致辞】:朱新力 光华法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

【第一单元】:

主题: 康德的人之尊严与国家尊严观论人权的证成

 主持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

 报告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江苏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第二单元】

主题司法独立的制度实践:经验考察与理论再思;

      人之尊严——一个冗余的概念吗?

 主持人: 石毕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 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浙大光华法学院讲师

 评议人: 张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益民 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第三单元】

主题: 社会权的问题逻辑与实现模式论我国未列举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

主持人: 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报告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张卓明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第四单元】

主题: 特殊的普遍性亦或普遍的特殊性——帕舒卡尼斯法律消亡论的历史启示论士作为中国古代政治的代表论容忍义务

主持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江苏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北大哲学系博士候选人;

    河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评议人王凌� 浙大光华法学院讲师;杨尚东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

     俞 琪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