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华法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公示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15 点击次数:763

各位师生:
经过学生个人的报名申请以及光华法学院党委、团委的面试选拔、考察讨论,拟录徐建、施丁屹岑、邰嘉欣等七位同志为学院兼职辅导员,现予公示:

姓名
个人简介
奖惩情况
拟任职务
徐建
中共党员,2013级宪法与行政法博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集邮协会会长、校研究生会主席助理、校团委组织部成员、丹青学园分团委组织部部长、团总支书记、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学员。
校优秀共产党员、校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连续三年获校优秀学生干部、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学长等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学业优秀、社会工作、三星以及光华法学国际夏令营等多项奖学金
团委副书记(挂职)
施丁屹岑
中共预备党员,2013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外联部副部长、部长、主席,在全国优秀期刊《大观周刊》上发表个人学术论文两篇,中央民族大学校红十字会防艾志愿者。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共青团员、中央民族大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中央民族大学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中央民族大学校优秀共青团员、连续四年均获得中央民族大学校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团委副书记(挂职)
邰嘉欣
中共党员,2013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担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大学外语学院实践部部长及心理辅导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强生未来领袖学院副主席及运营中心主任等职务,浙江大学启真人才学院第六期学员,第五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创)课题组长,曾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支教一年。
浙江大学学业三等奖学金、岳成奖学金、松下奖学金、朱国峰奖学金、HEC-Tsinghua Shanghai 2010 Award 最佳贡献奖;代表浙大光华法学院参加第八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获最佳组织奖等
团委副书记(挂职)
卢志强
中共党员,2013级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曾任厦门大学学生会办公室干事、厦大青年宣传中心记者、厦门大学哲学系外联实践部副部长、厦门大学《厦大经纬》、哲学系刊《哲海潮》编委、西南政法大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实践部部长、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法官助理,并于2010年至2013年任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青学园辅导员、团委副书记。
浙江大学优秀团干、浙江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厦门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西南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社会活动先进个人、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本科11级年级辅导员
曹怡骏
中共预备党员,2013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曾任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素质拓展部部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学生助理。
浙江大学三好学生、连续三年获得校学业优秀二等或三等奖学金
本科10级年级辅导员(就业)
姚振
中共党员,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期间曾任浙江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0911班班长、浙江大学法学研究会宣传部部长。
浙江大学优秀学生、浙江大学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浙江大学学业二等奖学金
本科11级党支部书记
徐锦萍
中共党员,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期间曾任院分团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班团支书、助理班主任、下沙白杨街道松合社区挂职干事,浙江传媒学院第四期“传媒先锋班”学员,校团代会代表。
校外奖学金2次、校一等奖学金2次、二等奖学金1次,三等奖学金1次,“三好学生”3次,“优秀学生干部”2次,“优秀团干”2次,“优秀团员”1次,“党校优秀学员”1次,预备党员培训班优秀学员1次;第二届《参考消息》杯译文大赛全国优秀奖、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大赛全国半决赛一等奖、义乌市优秀团干
本科11级党支部书记

 
公示期从2013年10月14 日至2012年10月16 日。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及上级党组织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光华法学院团委 
电话:86592771;86592728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07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