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19 点击次数:700

光华法学院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推动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工作不断深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团委启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级团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率(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取1),分别择优推荐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2.各支部应于10月22日24: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2)和不少于1500字的争创方案。电子版发至邮箱xj09@zju.edu.cn
3.校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并对争创团支部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附件: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