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培训生招生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21 点击次数:223

    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培训生招生启事
  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原嘉兴市公证处,以下简称我处)系嘉兴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位于嘉兴市区。专门从事国内经济、民事公证和涉外(包括港、澳、台)公证,公证书发往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我处根据长远发展目标,通过践行人才储备计划,着力引进熟悉民商法、英语流利、有较强研究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品学兼优的精英来我处,不断提升我处机构、执业队伍和业务的层次。
  现我处招收公证培训生(不占编),旨在通过对培训生的培训考察,发现和吸收具有高级公证员、高层管理人才潜质的应届研究生来我处工作,并以发展我处高级公证员、高层管理人才为目标进行培养。
  一、报名条件
  1.2014届全日制浙江大学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英语六级及以上;
  4.有较强的调研、写作能力;
  5.具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二、招收程序和办法
  招收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预审、面试确定培训生名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3.10.21—2013.11.18
  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公开招收公证培训生报名表》(附后),并将报名表及《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邮至zj_jxgz@126.com。有证明其学习、写作、调研、组织协调能力的其他材料,请同时附上。
  2、面试资格预审
  我处将通过资格预审,从报名者中择优挑选部分报名者参加面试。
  3、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和证明其学习、写作、调研、组织协调能力的材料(包括《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培训考察
  我处对面试表现优秀者进行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培训考察,内容主要有公证实务学习、研讨等。
  培训考察期间,我处亦会根据撰写论文以及办理离校等事宜,可适当调整培训考察时间;接受培训考察者有提前结束培训考察的自由,同时,如我处认为培训考察对象不具高级公证员、高层管理人才潜质,没有录用可能的,对其培训考察亦可提前终止。
  培训考察期满,有意留我处工作的,经嘉兴市司法局考核通过,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培训生以公证制度相关问题的方向撰写毕业论文的,我处将提供资料支持;论文如获通我处将给予物质奖励5000元;在国家级期刊发表的,给予物质奖励10000元。
  三、待遇
  实习期间:我处提供住宿,并提供午餐和晚餐(或发放相应餐费)
  正式录用:一经聘用待遇从优
  四、联系电话:13736887702
  
  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负责解释。
  
  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