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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双周论坛第四期讲座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21 点击次数:157
主 题:为何民法要区分物权和债权
主讲人:徐伟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 任教于宁波大学法学院
合作作者:郑观 汪超 熊秉元
点评人:陆青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
主持人:郑观老师 浙大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双周论坛负责人
时 间:2013年10月24日,周四下午3:00—5:00
地 点:图书馆五号楼206室
内容摘要:
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及民法理论体系,多建立在区分物权与债权的基础上。然而,为何立法和理论上会发展出物债二分,对这个根本问题,学界对此却没有较为深入的讨论。作者试图论证,交易往往存在时间落差,而不是瞬时完成,是民法区分物权和债权的根本原因。这个解释将传统的应然式学说,推导到更为根本的实证基础上;希望能为物债二分的研究, 增添新的智识结晶。
主讲人简介:徐伟
吉林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师从彭诚信先生,现任教于宁波大学法学院。
研究方向:网络法律问题、法律经济学、民法基础理论。
研究成果:
1.《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研究》,吉林大学2013届优秀博士毕业论文。
2.《通知移除制度的重新定性及其体系效应》,《现代法学》2013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5期全文转载;获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
3.《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之质疑》,《法学》2012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