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28 点击次数:744
各有关同学:
毕业季已经到来,学院为体现人文关怀,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就业正装补助(之后将会有就业的路费补助等,本次仅针对正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毕业季已经到来,学院为体现人文关怀,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就业正装补助(之后将会有就业的路费补助等,本次仅针对正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资助金额:
请各有关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按每人300-500元申请资助额度。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确定。
三、具体程序:
1、各困难生于11月3日之前填写《浙江大学学生就业专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稿发至zdfxyxgb@zj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纸质版于11月4日11:00前交到主楼107办公室,并附正装购买发票(必须);若尚未购买正装,今后在购买正装后请保存购买发票,学院将会分批予以补助,届时可以申请。
2、学院审定名单和资助额度并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按每人300-500元申请资助额度。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确定。
三、具体程序:
1、各困难生于11月3日之前填写《浙江大学学生就业专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稿发至zdfxyxgb@zj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纸质版于11月4日11:00前交到主楼107办公室,并附正装购买发票(必须);若尚未购买正装,今后在购买正装后请保存购买发票,学院将会分批予以补助,届时可以申请。
2、学院审定名单和资助额度并进行公示;
3、学院上报至学校,补助打卡发放。
光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