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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务导师聘任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1-01 点击次数:268

    为了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积极响应“双千计划”,贯彻落实浙江大学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的框架协议,12月31日,学院在主楼203隆重举行实务导师聘任仪式。聘任省高院朱深远副院长担任我院兼职导师,聘任丁卫强、杜前、陈增宝、周根才、项延永、倪代化、章恒筑、蒋中东等八位法官担任我院实务导师。
    聘任仪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主持,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党委书记胡炜,党委副书记吴卫华,副院长胡铭,院务委员李有星,党政办主任林俐,研究生科,外事科等相关人员出席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朱新力常务副院长首先围绕学院概况、体制机制 、 “6+1”校级研究所、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学生培养、支撑体系等方面介绍了学院情况,并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背景进行了报告。
    随后,胡炜书记致辞。胡书记首先对省高院在人才培养方面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省高院此次担任学院实务导师的法官表示热烈欢迎和由衷的谢意,他认为通过双聘可以有效推进双方的交流,由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来担任实务导师,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将会有更大的帮助。胡书记希望我院和省高院可以不断加强沟通,实现双赢合作。
    朱新力常务副院长宣读了兼职导师和实务导师的聘任文件,并为各位导师颁发了聘书。
    之后,各位新聘导师发言。各位实务导师在发言中除了表达了感谢之外,对我院学生培养,以及实务导师制度更出了诸多宝贵建议。省高院朱深远副院长谈及双方下一步可以推进的工作,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法院数据库资源服务教学,二是充分发挥庭审案例资源教学的作用;三是鼓励学生到法院实习实践;四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思维。
    相信在今后我院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科学研究等方面会有更深层次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党政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