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2010级本科生法学专业实习大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1-06 点击次数:590
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的安排,选修法律诊所的同学将在校内进行司法实践。选修司法实习的同学有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由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实习志愿统一联系和分配各实习单位,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市、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院安排集中实习)。实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由本人自行联系。
附件一为2010级法学专业司法实习教学大纲,附件二为实习志愿统计表(只需集中实习者填写),请各班班长于下周一之前将班内同学志愿统计好发送至邮箱zdfxybks@zju.edu.cn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