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1-14 点击次数:2394

研究生在完成全部规定的培养环节(课程学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等)和学位论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 登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培养过程】中的“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管理模块,录入本人的相应信息。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将对其课程学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各个相关培养环节进行审核。

. 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者点击【科研】中的“科研成果录入”,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已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与学位论文有关,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同时将科研成果的原件(含录用证明或通知书)及相应的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审核。 

. 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中,点击“申请状态查询”可以看到

1.  点击 “学位上报信息”,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出生日期一致),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填写时务必完整准确,尤其是“拼音”、“籍贯”、“导师姓名”、“导师职称”等带的栏目。在学位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栏,要填写“否则不仅会影响学位证书的顺利颁发,而且还将影响到学位证书的国家认证)。  

2.  “学位论文信息”录入:根据“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指引” 窗口中有关提示,录入“学位论文题目”、“题目英文名”、“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表” 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尤其是带的栏目),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3. 在“文书打印”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和《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等表格(博士生请先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完科研成果后再打印,否则科研成果的信息将无法在相关表格中显示

. 评阅、答辩资格审核。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前,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学院所规定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截止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办理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与确认手续。

 博士研究生 一式两份学位申请书(其中的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评语一栏不能空)、已经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式六份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经导师审定通过可供隐名评阅的6本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一本由研究生院作同步隐名评阅)等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对于尚未在学院办过科研成果审核手续的,还须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 一式两份学位申请书(其中的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评语一栏不能空)、已经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评阅书、经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等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请注意 

 凡是未经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管理系统均不予以承认,本次评阅和答辩为无效;

 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 论文评阅

     已通过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学位答辩申请资格审查和确认的学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的评阅程序。院的论文都安排隐名评阅。

. 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 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在收到学位论文评阅书后,会及时将评阅结果输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就是否允许答辩作出判定研究生可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判定结果)。在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申请者本人须登录系统,点击【学位】中的“答辩准备信息”录入,输入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见附件二),然后点击“学位”中的“文书打印”,打印答辩记录表,答辩前三天须公开张贴答辩信息,同时应在答辩前来研究生科领取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表决票需盖公章;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记录员)应根据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提供的密码,从教师登录窗口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答辩结果

 硕士研究生 在经审核同意答辩后,研究生本人应通过管理系统输入学位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见附件二)并打印答辩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记录员)应根据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提供的密码,从教师登录窗口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答辩结果

. 上交材料

在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申请者本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见附件一),将学位论文和其他相关材料(见附件三)一起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附件一:

学位授予时段

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时间(学院确认时间)

答辩后递交答辩材料时间

授予学位时间

博士

硕士

第一季度

115

210

36

330

第二季度

410

425

66

630

第三季度

630

75

96

930

第四季度

1020

1110

126

1231

 

 

附件二: 答辩准备信息录入的步骤

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从校内外登录)我的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录入

1.选择答辩委员会成员浏览输入姓名(工号等其他信息请不要填写或选择)后,查询在下方弹出的详细信息中选择该专家,即点击该专家信息前的小方框(如果该专家为答辩主席,请同时选择右侧的主席选项)。   注意:此时请不要点击最下方的确定项! 继续输入第二位专家姓名并查询,其余操作同上。在输入所有答辩组成员名单后,点击最下方的确定项。

   如果查询不到外校专家的信息点击这里增加校外专家请输入所有打*的项目点最下方的增加”→ 再输入姓名并查询。其他操作与选择校内专家相同

2. 输入答辩信息:选择答辩时间、输入答辩地点

3. 点击录入予以保存( 点击“修改”可进行修改)。

 

附件三. 论文答辩后应有的材料清单:
硕士生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请贴好照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3-5
  3.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1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3-5份(盖上学院公章有效)
  5.浙江大学大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

6.硕士学位论文4本(一本学院存档,其余一本寄往国家图书馆,一本寄往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一本寄往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请核对论文的格式,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完整录入)
7.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各1

8.硕士生答辩评议表3-5,答辩主席签字的评议表1

9.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1

10.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后申请表决生效表1份。

博士生
1.
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请贴好照片)
2.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5-7
3.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1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7份(盖上学院公章有效)
5.
浙江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
6.
博士学位论文4本(一本由学院存档,一本寄往国家图书馆,一本寄往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一本寄往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请核对论文的格式,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完整录入)

7.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各1

8.博士生答辩评议表5-7,答辩主席签字的评议表1

9.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1

10.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修改后申请表决生效表1份。

11.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