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同学自主申报,学院考核,决定以下同学为参加“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来浙交流活动”的志愿者。
序号
姓名
1
叶烨
2
严书元
3
刘洋
4
徐杰
5
王恺宁
6
徐逍影
7
倪竹
8
廖佩玉
9
谷向阳
10
高嘉蓬
11
陈彦舟
光华法学院团委
光华法学院外事科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