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共筑中国梦”线上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3-27 点击次数:854

    为响应校团委“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共筑中国梦”团员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团员青年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理解,学院团委计划开展以“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线上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解读:学院团委将通过人人主页(浙大光华法学院团委)、新浪官方微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解读文章与经典案例,供各位青年团结进行理论学习。

2、诠释:面向各团支部征集摄影作品,以“配图箴言”形式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二、活动时间:

1、解读

活动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0日

2、诠释:

来稿征集期: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

稿件公布期: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20日

三、活动要求:

1、各团支部选择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任意一词作为关键词,拍摄一张照片诠释该关键词的内涵,并为该照片配以140字以内的描述。

2、各团支部依照所指定的词(指定见附件)拍摄主题照片,诠释其内涵,并为该照片配以140字以内的描述。

3、需取材自身边的人、事、物。

4、各团支部于4月10日之前将两张图片及描述文字发送至:ghfxyxcb@163.com。 

四、评选方式:

1、4月11日至4月20日,学院团委将通过人人主页(浙大光华法学院团委)、新浪官方微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发布各团支部来稿。

2、根据人人网的“分享”数与新浪微博“转发”数的总和对各团支部进行排名。

3、排名靠前的团支部(班级)将在光华法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活动中获得加分,排名靠前的团支部(班级)以及活动组织者将在团内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宣传部,邮箱:ghfxyxcb@163.com。

联系人:胡嘉妮,15267028168(529309)。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附件:

序号

团支部名称

团支部对应班级或学科点

关键词

1

法学本科第一团支部

法学1101

富强

2

法学本科第二团支部

法学1102

民主

3

法学本科第三团支部

法学1103

文明

4

法学本科第四团支部

法学1104

和谐

5

法学本科第五团支部

法学1001

自由

6

法学本科第六团支部

法学1002

平等

7

法学本科第七团支部

法学1003

公正

8

法学本科第八团支部

法学1004

法治

9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301

爱国

10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二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

敬业

11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三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201

诚信

12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四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202

友善

13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五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101

法治

14

法律硕士(非法学)第六团支部

法律硕士(非法学)1102

民主

15

法律硕士(法学)团支部

法律硕士(法学)12级、13

文明

16

法学硕士第一团支部

法学硕士13

和谐

17

法学硕士第二团支部

法学硕士12

自由

18

博士生第一团支部

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所有年级)

法治

19

博士生第二团支部

诉讼法、法理学(所有年级)

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