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法理学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11 点击次数:1455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2014年4月2日晚18:30,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期“法理学沙龙”在风景如画的之江校区5号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期论坛的主题是:谁的知识?谁的产权。论坛由我院法理学科点王晖为主持人,梁治平教授为报告人,夏立安教授、王凌�老师和范良聪老师为评议人。有趣的主题,丰富的内容,激发了莘莘学子的浓厚兴趣,未到开讲时间,现场已是座无虚席。
论坛以学术沙龙的形式,分为三大部分依序进行。首先由梁治平老师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进行全面而详细的解读。梁老师详细介绍了条约在形成过程中的争议,仔细比较了不同表述表述之间的差异点,以及前后用语的利弊,指出了条约背后的关键问题,即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多样性的矛盾。同时,梁老师还针对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工作和职能做了介绍,对TRIPs的条款做了细致介绍,揭示了知识产权和传统知识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借由死藤案,姜黄案进行生动讲解。最后,梁老师表示这些问题依然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研究。

第二部分是评议环节。夏立安老师对叶老师的解读进行了评论,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阐发了自己的看法。他希望通过一些机制能够平衡公共知识和产权之间的关系,比如说可否在药品领域积极实施强制许可,因为这是财产权和生命权的相互博弈,如果能够妥善解决,必然会为全人类带来更多福祉。夏老师还非常有创造性地想像出设立公共基金的制度,能够对知识产权人作出相应补偿,一时间大家都陷入了热烈地讨论。王凌�老师也提出了一些看法,即传统资源和那些创造性地加工是否可分?如果能有一套可分的标准,也许会对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梁老师也认同这种观点,但是当下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要考虑文化的多样性如何应对知识产权的冲击。范老师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知识产权问题,也许所谓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不平等并不是由于这个制度本身的原因,知识产权制度是有利于创造的,尤其在引入竞争机制后,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和管理传统资源,而不是对其造成破坏性的打击。一时间,现场气氛相当热烈,大家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三部分是互动环节。同学们也针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在场的老师进行探讨。例如,知识产权是否带来了不公平?应该如何有效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在传统资源和知识产权制度之间如何平衡?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否应该具有强势话语权?
整个论坛活动不知不觉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激烈的论辩中,本次沙龙活动也接近例外尾声。系统梳理深化对疑难问题的理解,观点砥砺碰撞出学术火花——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次“法理学沙龙”的举行。
严崴(2013级法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