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夏研究生学位申请的紧急通知(4.19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14 点击次数:1284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我院研究生申请2014年夏季(六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根据我院研究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为了能保证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与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2014年夏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为418日下午4点,硕士为425日下午4时(过期不候,责任自负)。请符合条件拟于本季申请学位的在读研究生,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学位和论文答辩申请的确认手续(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须提供由院校审核通过的特批报告)。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二、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申请前,申请人务必将有关信息(如开题报告、读书报告、预答辩等环节及科研成果等)录入到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输入或补全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及学位授予报盘信息,自己无法修改的内容,请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将会影响到学位的正常授予)。同时将匿名版研究生论文上传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若非匿名版,影响论文送审的,责任自负)。

三、因科研成果未及时发表而未获得学位且已毕业的研究生,在科研成果发表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请务必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录新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内容,并将新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原先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学位申请的书面报告和本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于515日前交至或挂号寄至之江校区主楼112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办理学位的申请手续。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注意申请学位的相关成绩有效时间,以免贻误。

五、送审需递交的材料(格式审查完毕后,所需表格由院网下载的请重新下载一次)(格式审查须提前一周进行) 

1.博士学位申请:递交申请前须先完成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资料填写核对,并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2份,并递交有导师签署同意送审意见的学位论文一式10份、独创性声明1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表1份及已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文复印件1份。

2.硕士学位申请:递交申请前须先完成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资料核对,并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2份,并递交有导师签署同意送审意见的学位论文一式8份、独创性声明1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表1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在正式答辩前上交到学院研究生科)

 

重点提示:光华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grs.zju.edu.cn/news.jsf?cid=284

 

如有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电话:86592771 88273247 86592723 邮箱:fhlu@zju.edu.cn QQ群:312740678

希各知照。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