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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浙江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项目(光华法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立项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4-22 点击次数:206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浙大发科〔2011〕8号)和《2014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的要求,学校确定了部分2014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详见校社科院网站。
其中,学校中央科研专项经费中给予光华法学院一项专项“光华法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总经费35万,总负责人为胡铭。按照学校要求,用于支持读书会、国际会议及45岁以下青年教师专项。现由研究所和青年教师个人申报,经过公开受理、自主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立项清单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担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协议要求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按序时进度科学执行预算,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并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