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夏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反馈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5-09 点击次数:1429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我院研究生申请2014年夏季(六月份)授予学位的论文评阅即将结束,现将论文评阅意见反馈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1.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学院将直接予以确认,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请将最终定稿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于515日前将下述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一式8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有小修改后同意答辩的,需填写《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或《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确认后,于515日前连同下述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从系统中打印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一式8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

3.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有大修改不同意答辩的,需修改论文后于512日前重新上传系统,并经导师确认后,由学院再次送审,待再次送审意见明确后再行处理。若无法及时再次送审的,则自动列入下一批次学位答辩申请中。

另,硕士研究生在上交最终材料时,请同时递交申请学位需要的学术成果,具体学术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望大家互相通知,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科

201459

 

附件1:社科学部各学科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

附件2: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

附件3: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后申请答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