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2014年第4期学术沙龙――《逃离堵城,路在何方?――限牌及其替代选择的法经济学分析》成功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5-21 点击次数:1318

    近期杭州市政府出台的限牌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全国第六个限牌城市,杭州的限牌举措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交通的作用,却也引来了不少争议,比如该规定是否合法,做出限牌是否听证等问题。本次经济法沙龙上范良聪老师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限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经济法研究所2014年第4期学术沙龙——《逃离堵城,路在何方?——限牌及其替代选择的法经济学分析》于5月20日18时30分在之江校区图书馆5号楼206会议室举行。由郑观老师主持,范良聪老师主讲。到场的还有钟瑞庆老师、吴泓老师以及同学们。
    范老师就限牌问题,首先介绍了杭州堵和污的既成事实,以及限行和限牌的种种举措。当前对于“限”是否合法社会上讨论不少,但是从法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仍然是很新的一个角度。范老师主要就限牌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从治污治堵的合目的性和包含效率、正义的合理性两方面进行分析。在合目的性分析部分,范老师用经济学的曲线图进行阐释,说明限牌并不具有合目的性;在合理性分析部分,范老师分析了拍卖、摇号对各类人群的影响以及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的分享和社会成本的分摊,研究发现限牌并不符合公平效率原则。限牌还会带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使国产车受冲击;摇号排队使大量资源投入到没有生产性的活动中,浪费社会成本等负面效应。
    因为城市拥堵问题的核心本质是限牌所带来的负外部性,所以限牌的替代选择主要在于负外部性的治理,可以有税收、私人产权、投入额、产出额等几个途径。范老师主要就通行税(拥堵费)和通行权的合目的性和合理性进行了分析,通过比较限牌限行、通行费和通行权三者在实施成本和治标治本作用方面的特性,得出结论:虽然通行权管理成本巨大,但是采用通行费或通行权拍卖的方式,可以解决拥堵,并且避免限牌限行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家庭资源配置扭曲、负面影响其他行业、权利剥夺、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分享不公等问题,公共交通也会受益。
    在范老师报告过程中,各位老师和同学也就其中不明白的部分进行了发问探讨。最后在报告结束后,大家还就研究存在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比如通行权虽然优点很多,但是在世界上还没有实施先例,所以如果要推崇的话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考虑。
  撰稿人: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