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6-06 点击次数:1176

各位党支部书记、党员: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支部书记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后统计本支部所有成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信息填写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于61217:00前发到wangtingjuan123@163.com,主题为“xx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

一个党员在任何一地必有其组织关系所在地,组织关系随着党员的流动而变化。党员毕业之后大致有三种方向:一是出国,二是工作,三是在国内高校继续深造,因此,其组织关系也有三种去向。
出国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转至其户籍所在地,或者自行联系一个愿意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工作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转至其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自行联系一个愿意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比如居住的社区所在的党委。
在国内高校继续深造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转至其所去高校党委组织部,本校党员转至相应院系党委。

填表须知:

1、“所去单位”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读研、工作、出国等)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一般情况如下:

校内读研的,填写具体院(系)即可;到其他国内高校读研的,填写所去学校、院(系)名称;

工作的,填写具体公司名称;若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出国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回到原籍。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档案和户口转到该党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市(县)委组织部或商得学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2、“组织关系抬头”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以下信息供参考,具体抬头请党员自行询问:

校内读研的,组织关系为校内接转,填写“浙江大学**学院党委”或“浙江大学**学院党总支”(具体参见附件2);

去向在校外省内的,组织关系为省内转出,则填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名称,如“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等”(抬头只有杭州市可到区一级),工作与出国按此处理;

去向在校外省外的,组织关系为省外转出,则填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名称,如“中共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等,工作与出国按此处理;

若是转出至国内其他高校,则请党员同志询问所去学校其组织关系抬头。一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复旦大学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组织关系抬头与所去单位必须是上下级关系!

3、“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一栏填写自己或者家长的联系电话,要求4个月内随时能够联系到。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采集表(例)

附件2浙江大学各院级党组织名称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