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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弘道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再发文阐述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宗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7-08 点击次数:1009

    钱弘道教授在2014年5月7日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再次发表文章,阐述“法治试验田”的启示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宗旨。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有“全国法治试验田”之美誉。在这块法治试验田上,一批专家学者共同努力,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法治评估体系和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进而,钱弘道率先提出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法治试验田”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推动了中国法治的发展,深化了法治理论的研究。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方向,意义极其重要深远。这个重大《决定》中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内容,那就是:“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标准”。法治评估成为今后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大内容和方向。这是一个可喜的兆头。

 

    钱弘道认为,法治试验田至少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1.法治评估是一种倒逼机制;
    2.法治评估可以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3.法治评估可以培育官员的法治思维和公民的权利意识。
    钱弘道认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以实验、实践、实证为研究方法。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要形成独具风格的研究方法;
    2.创新法治中国理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要在实践中总结创新法治中国理论;
    3.探寻中国发展道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使命是要探寻中国法治发展道路。
    近两年,法治评估及法治实践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报》为此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评估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文章。

(无忧、亦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