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9-22 点击次数:613

 各社会实践团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学园的大力支持下,浙江大学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700余支实践小分队,8000余名大学生分赴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浙江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试行)》,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校级十佳团队将在综合评定和公开答辩的基础上产生,各院系可重点推荐1支团队(学园2支)参评,并注明参与十佳团队答辩。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3.校级先进个人:面向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9: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5.校级优秀组织奖:面向组织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院(系)、学园。要求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注重社会实践机制建设的完备与基地建设的完善;注重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有较好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总结材料上报;举行形式多样的院级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会。
6.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考核:面向申报批准的29项基地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要求各项目按《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及方案,进行总结。
(二)评选方案及候选比例分配
1.各学院(系)、学园推荐优秀团队名额见《附件11:校级优秀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重点推荐1支团队参与十佳团队公开答辩评选(请单独注明);先进个人数不多于实际参加实践学生人数的2%;优秀指导教师推荐1-2名候选者;优秀论文推荐3-5篇。(其他部门酌情推荐)
2.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的申报,需由归口指导部门或社团联合会统一汇总、筛选,上报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二、上报要求
1.各团队请于9月26日09:00前上报团队的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版交至主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fxytw2013@163.com。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
王书剑  86592728
胡凯妍 15267062733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