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修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研究生全英文课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10 点击次数:1121

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比较行政法》将于2014年10月1311月7日在之江校区集中授课。授课的海外教师是美国比较法学会荣誉会长,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和美国行政法主讲教授John C. Reitz博士。欢迎法学院及全校研究生积极选修该课程。博士研究生选课时请选《行政法比较研究》课;硕士研究生选课时请选《比较行政法》课。由于学校网上选课系统已关闭,请选课的同学直接向法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电话86592723),由法学院研究生科后台操作完成。上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下面的课程表。

 

另外,选修该全英文课程的研究生适用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以下规则:

(1)究生选修全英文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经学科、学院认定后,该门课程学分可作为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

(2)选修并通过两门及以上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免修“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通过一门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博士生,可免修本专业“专业外语课程”。 

[《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浙大研院(201330 )]

    同时也欢迎感兴趣的研究生或教师旁听。

 

 

 

 

 

 

 

 

 

 

 

John Reitz教授《比较行政法》课程表

内容

日期

时间

地点

比较行政法1

10月15日(星期三)

14:00-17:00

7-103

比较行政法2

10月17日(星期五)

14:00-17:00

7-103

比较行政法3

10月20日(星期一)

9:00-11:00

7-103

比较行政法4

10月22日(星期三)

18:30-21:30

7-103

比较行政法5

10月27日(星期一)

9:00-11:00

7-103

比较行政法6

10月29日(星期三)

18:30-21:30

7-103

比较行政法7

11月5日(星期三)

18:30-21:30

7-103

比较行政法8

11月6日(星期四)

18:30-21:30

7-103

备注:

1)上课地点都在之江校区7号楼103教室。

2)上课集中在1013-117日之间,但为避免上课冲突,各次上课时间都不同,务请注意。

3)表中上课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如有问题可以联系:陈兆誉18768118133, 或金承东 18757101292

 

 

 

 

 

 

附:John C. Reitz教授简介

  

John C. Reitz教授现是美国比较法学会的荣誉会长、爱荷华大学法学Edward L. Carmody 荣誉终身教授,主讲比较法和美国行政法等。John C. Reitz教授1966-1970年,就读于哈佛大学; 1970-1971 年,就读于(Fulbright-Hays Scholarship) 德国慕尼黑大学;1971-1975,就读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并获法学博士学位。此后在华盛顿从事律师八年。从1983年起在爱荷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他精通多国语言,长期从事比较法研究,发表了大量的比较法的论著,是美国比较法学界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