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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13 点击次数:511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工作定于2014年10月开始(具体毕业自审表格见附件)。具体自审步骤通知如下:
 
    第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自审,并填写好附件1中的毕业自审表格,于10月17日(周五)前上交本科生科办公室(主楼116);
    第二、本科生科已经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同学们的已修读情况做好毕业预审核工作,请各位同学本人上交毕业自审表格,并于本科生科办公室进行核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