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修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国际投资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16 点击次数:681

 

课程名称:国际投资法(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课程编号0223054001

主讲教师Thomas B. Ginsburg 教授,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赵骏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上课时间2014127日至15, 集中授课

上课教室:七号楼202

报名方式:有兴趣者可去学院研究生科办理选课手续。

 

Thomas B. Ginsburg(金斯伯格),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97年获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1999年获加利福尼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先后担任过日本东京大学、以色列荷兹利亚交叉学科中心、宾夕法尼亚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访问教授。主要从事比较法、国际法、东亚法律与发展等领域的研究,著作有《比较法律制度》(Comparative Legal Institutions)、《亚洲国际商事仲裁》(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 Asia)等。

 

赵骏,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曾执业于美国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在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SCI),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SCI),《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论文。

 

 

   《国际投资法》由光华法学院开设,为浙江大学“外教主导的全英文课程建设”建设课程之一。该课程是一门跨学科课程,涉及内容包括国际法、公共管理学及经济学等知识,为硕博公选课。 

    本课程将系统、全面地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体系及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包括绪论、国际投资法的基本概念、法律框架、双边投资协定、争议解决等内容,并讨论和分析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包括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国际投资法与气候变化、劳工权利及环境问题的关系等。

    教学过程中,本课程将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概念与法律体系,国际投资的作用,双边投资协定基本概念与历史沿革,并考察影响国际投资行为的法律与政策因素以及投资者母国与东道国的基本立场、立法及实践。

    本课程将立足于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体系及基本理论知识,进一步探讨和分析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透明度原则,国际投资与气候变化、劳工、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及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等。

    经合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作为东道国接收外商投资已超过1240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二;同时,中国对外输出资本也已高达1010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三。数字背后,意味着中国将更积极地参与国际投资活动,适应并进而影响国际投资法律规则的制定。对法律人而言,这预示着机遇与挑战。我们希望藉此平台,为研究生朋友们深入了解国际投资法提供宝贵的机会.

    另,根据《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330号〕等相关规定,研究生选修本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的,经学科、学院认定后,该门课程学分可作为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通过本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博士生,可免修本专业“专业外语课程”;选修并通过两门及以上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可免修“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欢迎广大研究生同学报名参加!

(Ginsburg教授与赵骏老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