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风波四起,席卷华夏,而温州尤以为甚。然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风起云涌时,惊涛拍岸处,何去何从?正所谓,乾坤苍莽正风尘,力挽狂澜仗要人。金融那些难事儿,究竟该如何破局?破产之风盛行之际,案件该如何公断?10月25日下午1:00,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鞠海亭庭长在之江校区5号楼206会议室作了题为《温州金融风波下破产疑难案件研究》的主题报告,探讨金融风波下破产案件的司法对策。报告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陆青老师主持,朱庆育等老师及民商法点部分研究生同学出席沙龙并作了精彩点评。
鞠庭长受命于风云际会之时,钻研数载,终平息风波披靡之势,遂成桢干,人皆仿之。但其接手之时,破产案件由于周期长,职工处置难,配套措施跟不上,协调困难等原因而成烫手山芋,人皆畏之,破产案件被拒之门外。
为破此局,鞠庭长率先打开了法院的“玻璃门”,探讨破产案件的背景,意义,宣传破产法的社会功能。破产企业如不及时清理,可能导致资产荒置,死气沉沉,而及时处理,则能消除毒瘤,盘活资产。这对土地稀缺,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的温州来说,意义非凡。
法院之门既开,案何以来?首先,运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宣传,并邀请被成功挽救的企业家现身说法,此举成效颇丰。其次,着力将其他案件转化为破产案件。
案件来了,该如何处理?鞠庭长提出,破产案件要像普通商事案件一样有效率地进行处理,同时破产案件中的一些工作需要予以简化。
鞠庭长紧接着指出了破产案件处理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如与工商和税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问题;如减免债务后该如何处理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如企业注销遇到工商和税务部门程序上的困扰;无产可破案件中破产管理人缺乏积极性该如何破解;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时该如何处理;如何追究假破产、真逃债案件中股东的责任;人去楼空的企业要不要公告送达等问题。
鞠庭长最后指出,破产法功能之一就是打击逃避债务的行为,破产法的完善可以倒逼企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运作。现行破产法急需配套规定的支持,方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报告既毕,诸位老师和同学与鞠庭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大家就涉及多地区破产案件的管辖权,破产撤销权,破产中的调节以及破产清算等问题向鞠庭长请教。鞠庭长则对此一一做出回应。
近三个小时的报告至此落下帷幕。鞠庭长的报告以温州金融那些难事儿为例,寻求司法层面的破局,诠释了何谓金融风波下的法律回应。其致广大而尽精微,而又能知行合一,此乃法制之荣,民生之幸!
张桂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