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法理学与法律方法前沿讲坛第二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28 点击次数:1138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法理学与法律方法前沿讲坛与同学们相约之江,这次我们有幸邀请到法理学界的才女——西北大学法学院的柯岚老师。柯老师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文学巅峰之作《红楼梦》,并且非常巧妙地将红学和法学结合起来,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学术风格。正是因为《红楼梦》的影响力和柯老师的学术造诣,吸引了众多同学前来聆听。法学院的诸位老师也悉数到场。
柯老师首先指出在当代中国国学中的三大显学:红学、敦煌学和甲骨学。而红学又是这三者之间最热闹的领域。诸多国学大师都研究过红学,可见其重要性非同小可。研究红学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弄清楚《红楼梦》的作者是谁。当代红学界对于胡适先生的结论已经给出了颠覆性的证据,红学界的最新结论是曹雪芹是写定作者,不是原始作者。还有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是,《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何人所作。新的证据也表明以前流行的结论——后四十回是高鹗所作不成立。柯岚老师还指出,《红楼梦》中有许多政治影射,例如书中女子指代汉人,男子指代满人等等。除此,书中还有许多文化意义,譬如明清时代三教合一等。最后,柯老师总结,葫芦案是一个体制性冤案。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似乎同学们还意犹未尽,但除了精彩的内容外,最吸引同学的还是柯老师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旁征博引的学识。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细细揣摩的东西。同学们也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和柯老师进行互动。最后,讲座在一片掌声中结束。
文:严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