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法治――记法理学沙龙第30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20 点击次数:954

    11月14日晚,继13日晚关于“2014版法治地图探径”的沙龙讨论,梁治平教授给我们带来了又一个以“法治”为主题的报告,报告题目为《法社会学视野中的法治》。本次报告由石毕凡老师主持,众多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本科生参与加了此次沙龙。


    讲座伊始,梁老师指出,今日报告之主旨在于介绍并探讨一个更曾层次的法治问题,即在理解中国法律问题过程中将会出现哪些值得更进一步注意和研究的问题。在梁老师看来,关于法律问题的法社会学视角的研究早已有之,几乎是与中国现代法律制度之建立同时。陈宝琛和劳乃宣论法、礼法秩序转向法治秩序过程中的礼与法和法与德之间的两个断裂、法治秩序的讨论等,其中都需要且必然存在法社会学的分析方法。梁老师认为法社会学与法学在学科和研究方法上既相互联系,又彼此区分,这在各自的特点以及研究对象上具有明显的表现。继而,梁老师列举了若干既具有高度和深度,又具有广度的具体实例来进一步阐释法社会学方法对问题研究的重要性。


    社科法学在当今法学研究中的可谓是炙手可热,梁老师关于法社会视野的讨论为我们以后之学习、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打开了新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