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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21 点击次数:28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大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原则
通过院系推荐、专家评选与群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过程,好中选优,评选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或个人发展有特色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近三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上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系)、学园推荐
有意愿参评的同学,请于11月24日(周一)12:00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交到主楼107团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大小:600*400像素,横向,JPG格式)到zdfxyxgb@zj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格式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报名+姓名”
学院将进行评审,推荐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参加校级评审。
第二阶段:网上投票
各院系、学园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将在网上公布,并请全校学生参与网上投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本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我校“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都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第四阶段:荣誉表彰
12月份举行第五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第五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