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各党支部认真考察讨论和学院本科生党总支预审,并经过学院党委审查,拟将下列同志作为近期入党发展对象,现予公示:
姓名 | 支部 | 参加社会工作情况 | 在校获奖情况 |
高迪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一党支部 | 1.大一、大二分别任人文学院学生会干事、主席团;2.大一任浙大图书馆助管中心成员,参与举办图书馆文化周活动;3.大一任基础图书馆学生助理,现任光华法学院图书馆学生助理;4.参加浙江省博物馆志愿者活动;5.参加人文学院“最美是家乡”暑期社会实践,云峰学园赴济南、青岛红色寻访社会实践、法学院幸福感调查社会实践;6.大一暑假担任学长组;7.大一寒假参加“回访母校”活动;8.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反垄断法中的意思表示》项目负责人 | 1.多次获得学业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2.第十一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优秀辩手;3.2014-2015学年南都奖学金 |
郑蕾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一党支部 | 1.大二担任社科大类行政班班长一职,同时任学校外事处学生助理职务,协助老师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2.大二暑期,参加浙江大学灵隐街道挂职活动,开展当地法治情况调研、开展社区普法活动3.大三至今,担任法学1104班副班长、体育委员。 | 1.2011-2012学年获社会实践奖学金,所在团队获优秀社会实践团队;2.2012-2013学年学业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3.2013-2014学年获学业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
陈瑶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一党支部 | 1、2011.09-2013.09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学生绿之源协会环境教育部干事、部长;2、参加2012年、2013年两届“回访母校”活动,与高中学弟学妹分享高考经验;3、2012年暑假参加浙江大学“走访校友”社会实践活动,寻访求是精神4、2013年暑假参加法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桐庐快递之乡,社会经济法制”调研活动;5、2013年暑假到县人民法院见习;6、为浙江大学学生红十字会志愿者,定期参加志愿者活动;7、2013.11参与组织光华法学院SQTP项目“积极心理学与职场面试礼仪”。 |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获“回访母校”三等奖;2.2013年“三好杯”排舞比赛优秀奖。 |
吴旨印 | 2011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大一大二期间担任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干事、浙江大学丹青分团委干事,并参与举办了多场活动。曾任班级专业委员。2.大三至今,任光华法学院团委学生助理。3.现任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助理。4.2014年10月至今,于天册律师事务所实习。5.2012年6月,参与浙大学生法学研究会赴浙江绍兴柯桥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活动获得校级社会实践一等奖。6.2013年9月,参与光华法学院赴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践活动。7.2014年5月参与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SRTP)项目”,获校级奖项。8.2013年负责“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9.大一大二期间,曾随浙大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西湖景区花港观鱼志愿者活动;参加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法律服务月普法活动”,跟随学生法学研究会分队去杭州市文澜中学进行法律文化交流。10.2012年组织“回访母校活动”,获校级三等奖。 | 2014年9月,获国家奖学金、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 2.2014年10月,获得臻·阳光奖学金。 3.2013年9月,获得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4.2013年5月,获得校级优秀团员。 4.2013年10月,获得天册奖学金 。 5.2012年9月,获得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 |
吴一昊 | 2011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2012年9月—2013年9月任浙江大学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连续两年参与新年狂欢夜、十佳歌手、美食节等全校性质的活动,具体负责物资工作 | 2012年12月 浙江大学学业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
胡凯妍 | 2011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2011.09—2012.09任浙江大学学生会新闻网络部干事 2、2011.09—2013.09任浙江大学红十字会秘书长3、2012.7 参与浙江大学红十字会赴衢州开化暑期社会实践 4、2013.5 参与第十二届全真模拟法庭取得第四名 5、2013.09任法学1202班学长组 6、2013.07-08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实习 7、2014.1 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实习 8、2014.08参加光华法学院暑期“法学院毕业生幸福感调查”社会实践 9、2013.11参与浙江大学SQTP项目 10、2013、5~2014、6 参与十六届科研项目(SRTP)并完成 11、2014.9 担当第四届中澳法学院会议志愿者 12、至今,任光华法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副部长,法学院1102班团支书。 | 2013.05 浙江大学第十二届全真模拟法庭决赛亚军第四名 |
戴梦婷 | 2012级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乐观开朗,亲和力强,喜欢志愿者活动,热爱学习 | “追寻浙大文脉,传承求是精神”浙江大学校史竞答活动二等奖;13年暑期绿之源协会安吉生态营,获校级表彰 |
杨琛琛 | 2012级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大一第二学期和大二担任人文大类第二团总支副书记,目前为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 | 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2013-2014学年学业三等奖学金,黄乾坤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陈雅冰 | 2012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现任光华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法学1202班文娱委员;曾任浙江大学学生交谊舞协会会长;浙江大学第一届学生社团顾问团成员;社科1210文体委员;紫金港团工委成员;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助理;2014浙江大学新生军训师一团后勤处干事;“浙西南法律援助情况调研”团队副队长 | 浙江大学“优秀团干部”;法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长”;浙大军训师一团“优秀干事”;“舞动青春”交谊舞大赛一等奖;代表社团在浙江大学“绘出新世界”晚会“最具人气奖”;2014作为法学院排舞队成员获得团体第六名;法学院文体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金秋晚会最佳节目三等奖 |
肖洒 | 2012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 2012年10月—2014年7月,人事处档案室,学生助理; | 1. 2012-2013和2013-2014学年获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 |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于7日公示期内(11月28日~12月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电话:0571-86592728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07办公室
Email: 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