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与趋势――记“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 2014年第5期(总第32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01 点击次数:722
2014年 11月28日上午,韩国延世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孙汉琦老师,在之江校区5号楼206,作了题为《韩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与趋势》的主题报告,报告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翁晓斌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铭教授、周翠副教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傅松苗出席。
孙汉琦教授分别从电子诉讼和上告审制度两个方面对韩国民事诉讼的变化与趋势作了论述。首先就电子诉讼而言,孙教授认为电子诉讼包括三大因素即提交、送达、管理的电子化;裁判信息的电子化以及电子法庭。孙教授指出电子诉讼在韩国适用状况良好,在专利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很高的适用率,其认为这主要得益于电子诉讼高度的透明性及民众对其积极的参加度,此外电子诉讼还具有诉讼费用低廉、辩论得以加强等优势,同时孙教授亦指出电子诉讼也存在诸多缺陷,比如电子资料的过多提交、电子资料的保存与流通及对衡平性的忧虑等。
其次就上告审制度而言,孙教授对其历史变迁作了详细介绍,并指出现存的上告审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案件数量的骤增,大法官在统一法律与救济权利两目的间的失衡。孙教授针对韩国学界要求对其改革的呼声总结了四种方案即:重新引入上告许可制、增加大法官人数、重构二元大法院以及设立三审部。但是孙教授认为这四种方案存在很大局限,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在大法院所在地设立上告法院,以缓解大法院的审案压力,使其更好地履行统一法律解释的职能。
报告的最后,老师与学生们对韩国的电子诉讼及上告审制度提出了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孙教授对此作了一一回答。整个报告就在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中结束。
撰稿人: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