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在图书馆5号楼206会议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张卫平老师为我们法学院学生作了题为《司法改革解读与展望》的主题报告。讲座由翁晓斌教授主持,同时作为嘉宾出席的还有法学院副院长胡铭教授以及诉讼法点的林劲松副教授、周翠副教授。法学院约60名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本次法学前沿活动。
张老师以诉讼制度与本次司法改革的相关部分为切入点,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更多需要考虑的是政治社会体制,一个国家的司法体制很少源于设计,而是属于历史范畴的,受制于历史文化、经济状况,以及与现实相关的各个方面。他进一步指出我国现有司法体制存在严重缺陷,通过对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反省,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非职业化是目前司法体制的突出问题。本次司法改革的重点就是破地方化。为此最高法院采取了设立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域设立法院和检察院等措施。谈到为什么要破地方化时,张老师表示这是为了避免司法主体在司法过程中受制于地方政府,丧失自己公正执法的立场。另一个措施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以下司法机关实行人财物统管制度。实行该制度不是为了司法独立,而是为了不受干扰的独立行使司法权。张老师同时还介绍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他在委员会组成人员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张老师认为委员会应该由以下四类人组成: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民主党派、法院、检察院代表。另外在排除权力对司法的干预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领导干部、上级机关干预记录制度。
更进一步,在法官的身份保障上,四中全会提出:法官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而撤职、调离。但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对何为“法定理由”进行规定。在谈到法官体制改革与高薪制的问题时,张老师认为在法官遴选、减少法官数量和法官主审制的情况下,法官的薪酬应该是普通公务员的2—3倍。张老师以1980年代台湾法官高薪制改革为例,说明了在改革以后,台湾几乎没有法官司法腐败的情况发生。而现在我国法官面临的难题是法官数量太多,政治化程度比较高,几乎没有现代法官制度意识等。
最后,张老师谈到了审执分离制度。他也提出了三种目前学界所提议的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将执行部门分属于司法部门,可以优化执行结构。第二种方案:将执行部门划归公安部门。优点在于公安部门的强大威慑力,有利于执行。第三种成立执行总局,下设执行分局。
报告既毕,诸位老师、同学与张老师进行了热烈的提问交流。张老师对同学们所提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最后胡铭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对张老师来到法学院做讲座表示了感谢,同时也对中国今后实现法治勉励在座学生。讲座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