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各党支部认真考察讨论和学院研究生党总支预审,并经过学院党委审查,拟将下列同志作为近期入党发展对象,现予公示:
姓名 | 支部 | 参加社会工作情况 | 在校获奖情况 |
| 20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党支部 | 曾担任法硕协会科研学术部副部长 | 无 |
戴雁东 |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二党支部 | 法硕协会主席 | 浙江大学优秀社团干部 |
吕沈红 | 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一党支部 | 1.2013-2014学年,任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广播台副台长 2.浙江大学体育舞蹈协会组织部长3.参加2013年金秋晚会演出、校集体舞表演、国标舞专场集体舞 | 浙江大学表演优秀奖 |
麻心恬 | 宪法行政法刑法研究生党支部 | 1.本科期间担任1023班理科实验班生活委员,硕士阶段担任14级法学科硕班副班长,并担任浙江大学研究生会学术与职业发展中心干事、团委宣传部副部长、法学院通讯社事务部部长等。2.作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我是浙博讲解员”志愿者,获得“优秀讲解员”称号;作为“回访母校”之永嘉中学活动负责人。 | 本科期间获得2010-2011学年、2011-2012学年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作为浙江大学第15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项目负责人,获得校级优秀;第十一届法文化月暨全真模拟法庭竞赛小组获得全赛第四名。 |
郭培 | 宪法行政法刑法研究生党支部 | 1.大一、大二期间跟随学校义工社团做义工。2.2012年4月-5月在胶州市天尺律师事务所实习。3.大二学年担任天平法学社组织部部长。4.在济南全运会召开期间,做场外志愿者。5.2013年10月为中国城市学年会做志愿者 | 大二学年获得学校三等综合奖学金、院优秀志愿者称号;大三学年获得学校二等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2013年浙江省刑法学年会三等奖;和高艳东老师撰写的论文获得2014年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 |
蒋成旭 | 宪行民商经济法点博士生支部 | 担任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助理,并曾任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助理,日常表现出色。 | 无 |
方若霖 | 宪行民商经济法点博士生支部 | 曾任法学院研究生会宣传部长,现任法学院博士生会副主席。工作认真、踏实,细心负责。 | 无 |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于7日公示期内(12月25日~12月31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电话:0571-86592771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14办公室
Email: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