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平等权及其保障――记公法论坛第40期(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1-08 点击次数:1250

    2015年1月6日下午两点,由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第40期“公法论坛”在之江校区图书馆五号楼会议室如期开展。本次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学博士林淡秋主持,由李子瑾老师为同学们作了一场题为“宪法平等权及其保障”的主题报告。李子瑾老师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和国际人权法硕士,英国华威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平等、反歧视法,宪行法,人权法等。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评估机制研究”,同时为英国歧视法协会会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余军老师、章剑生老师、金承东老师、郑磊老师和费善诚老师,以及众多博士生、硕士生同学一起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讲座 ,李老师从浙江性别歧视第一案黄蓉诉新东方烹饪学校案出发,引发我们对平等权的理解以及思考如何保障宪法平等权。进而引出本报告的中心内容——宪法平等权及其保障,该报告由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论述。第一,宪法平等权及其保障概述,该部分主要从宪法平等权的理论和制度基础、性质内容和特点出发,探讨宪法平等权保障的核心问题:何为“合理区别对待”;在最后介绍了宪法平等权保障的他国经验和我国经验。第二部分是宪法平等权保障的一个具体例子:反健康歧视。首先介绍了健康歧视的定义和现状,其次对反健康歧视的他国经验进行两种模式的比较,最后从我国实践来分析,反歧视机制的发展和现有问题。李老师在阐述的过程中多次援引案例并进行国别比较和衡量,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引人深思。


   

    讲座的最后在座师生也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李老师进行了互动。余军老师、章剑生老师等都对本次讲座的内容与李老师展开学术交流,在座的同学们感受到了老师们风趣的语言风格和知识的博大。同学们也从实践的角度向李老师进一步请教了有关平等权的问题,李老师一一作出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最后,林淡秋总结了讲座,第40期公法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文/卜胜琼 图/朱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