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激励措施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3-19 点击次数:355

各位研究生:

因海外教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有一定的激励措施,特将具体细则公布如下,请满足条件的学生于3月31日前至主楼105陈老师处统一申请处理。

1. 研究生选修全英文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的,经学科、学院认定后,该门课程学分可作为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

2. 选修并通过两门及以上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可免修“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 通过一门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博士生,可免修本专业“专业外语课程”。

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法学院的全英文课程有:
《国际投资法》(课程编号:0223054)   主讲教师:赵骏/Thomas B. Ginsburg
《比较行政法学》(课程编号:0223024)  主讲教师:金承东/John C. Reitz博士

另:本学期的海外教师主导全英文课程为:
    夏学期《中国与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英)》(课程编号:0223681)  主讲教师:王超/王贵国
    同学们如有需要,可在夏季补(退)选阶段自行网上选课(5月4日9:00-5月20日11:00)。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