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下午,由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和经济法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前沿论坛”第1期在之江图书馆5号楼206隆重开讲。本次活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竺效副教授和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的周安杰律师分别进行主题演讲并交流。
论坛由中心执行主任巩固副教授主持,中心主任钱水苗教授、陈臻律师、副主任周章贵博士,Jamie Edwards老师,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杭州市律协资源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陈建强律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
活动第一阶段,巩固老师介绍了论坛设立的背景和宗旨,希望以此形成一个凝聚“环境法治事业共同体”各相关专业学者集思广益、深入交流的平台,及时对理论和实践前沿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为国家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随后,陈臻主任代表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向我院杰出校友、中国人民大学竺效副教授颁发了“兼职研究员”聘书,她对竺老师对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期待以后更加紧密、深入的合作。
活动第二阶段,竺效副教授就“机动车限行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进行了主题发言。他系统梳理了已有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并在理论上将之归纳为“高排放水平机动车常态化环保限行”、“重大活动期间不区分排放水平的单双号临时轮流限行”以及“高排放车辆常态化限行结合低排放车辆每周工作日高峰时段轮号限行”三种类型,并对这些措施是否以环保唯一目的性、是否以在用车污染物排放水平区分为基础,以及限行措施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和对低水平排放机动车车主财产所有权的限制程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竺老师并结合大气污染成因对机动车限行能否达到防治目的阐述了了自己的看法,并引出当下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困境。最后,竺老师提出应当建立起政府、企业、公众三元治理和多元互动的新颖的环境治理模式来解决当下环境治理问题。在自由讨论环节,竺老师对于同学们提出的环境治理区域联防联控、现行环境法律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论坛第三阶段,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周安杰律师着眼于浙江的环境治理现状,做了“浙江五水共治的法律困境“的主题讲座。首先周律师解释了“五水共治”的基本内涵为“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接着,周律师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四个方面的描述了治水困境,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所面临的问题。周律师特别提出了的刑事诉讼中的行为犯和结果犯区分难度,水污染损害标准的缺失,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举证责任分配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行政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诉讼时效过短等困难。周律师从法律实务角度让大家认识到了环保法律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两位发言人的演讲结束后,在座的同学和律师分别就当前环境治理中的疑难问题、新《环境保护法》的进步和不足、普通公民在环境治理中能做些什么,以及环境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最后,中心陈臻主任总结发言,她认为竺老师和周律师的演讲和大家的讨论带了来思想的启迪,很有收获。她感谢大家对论坛的支持,并希望以后更加积极地参与相关活动,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和环境法治事业贡献一己之力。本次“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前沿论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