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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摘》全文转载钱弘道等关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论文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3-25 点击次数:805
2015年1月2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钱弘道教授与崔鹤博士生合作完成的《中国法学实证研究客观性难题求解——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启示》。该文是2014年第5期《浙江大学学报》“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及其理论研究”专栏文章,钱弘道主持此专栏。钱弘道在此专栏的两篇文章同时分别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该文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入手,阐述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研究方法,分析法学实证研究客观性难题。

中国法学界对法学实证研究客观性的质疑主要有三方面:受主体局限性阻碍;受对象复杂性影响;定量与定性研究都难以实现客观性。这反映当下中国法学实证研究的状态,可以归结为“基本学术训练的缺乏”和“无法实现绝对客观”两个层面。论文对上述疑问进行了深入讨论,用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求解实证研究客观性难题。
论文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倡导综合运用规范和实证方法,这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立足点。重视实证研究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方法论的一个鲜明特征。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缘起于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法治中国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实证研究项目中。倡导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学者们发现,实证研究方法应当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常规范式。
(应乐盈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