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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勇担当,共筑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4-01 点击次数:376

各团支部: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15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华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青春勇担当,共筑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4月—5
二、活动主题
青春勇担当,共筑中国梦
三、组织单位与参加对象
1.组织单位:光华法学院各团支部
2.参加对象:光华法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四、主要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应在光华法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紧扣团日活动主题,充分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
1. 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引向深入,推动讲话精神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提升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要充分调动资源,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院系党政负责人与团员青年面对面,辅导团员青年的学习活动。要通过团课、专题讲座、分享交流会、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提升学习的成效。要运用团支部新媒体平台,打造“学习路上”“学习天天见”等专栏,广泛开展学习成果的交流展示活动。
2. 开展一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各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倡导团员青年学法、守法、用法;在清明节前后,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增强团员青年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认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大手牵小手、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等。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 开展一次“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各团支部应广泛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趣的“三走”主题活动,如集体跑步活动、各类球赛、户外踏青活动等,鼓励团员青年练就强健体魄,传递健康的学习、工作、生活理念,营造向上的团支部文化氛围,促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注重支部成员的广泛参与,通过开展“百炼之星”评比活动等,激发支部成员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五、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突出特色。各支部充分策划,突出特色。
2. 充分发动,活跃支部。各支部应注重和发挥团员青年的参与感、积极性、创造力,注重创新形式载体增强互动性和吸引力,努力使活动全面深入、形成声势、生动活泼、务求实效,覆盖到每一名学生。
3. 加强宣传,深化成效。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并依托团支部、院级、校级三级共青团新媒体平台集群进行链接、加强联动,扩大活动影响,深化活动成效。
每开展一项支部建设活动,应在活动开展后两天内报送新闻稿和照片。照片压缩在每张1M内,用JPG格式上报,并且要配文字说明。落款第一行请注明稿件来源(如法学本科1201团支部),第二行为稿件上报日期(如2015410日)。要求图片和新闻稿件分开,打包压缩后以“【新闻报送】XX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新闻稿题目”为文件名,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各支部建立的新浪、腾讯微博平台上及时记录分享主题团日建设的点滴,和支部成员的及时感悟。新浪微博请访问和关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微博,以“【XX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内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浙江大学团委”进行编辑,内容须在140字以内,并积极关注、转发和评论其他团支部的微博。
及时关注光华法学院团委微信公共平台:“浙江大学法学青年”以及浙江大学团委微信公共平台:“浙江大学团委”。
六、实施步骤
1. 申报活动计划:于48日以前将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附件1)及计划书的电子版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将纸质版交到主楼107室。
2. 实施创建方案:4月中旬为实施阶段。
3. 活动总结评审:各团支部于424日前向学院团委上交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
七、评审表彰
学院团委分阶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活动初期的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及计划书进行审核;中期的不定期抽查;活动后期,结合活动稿件、照片、活动成效和青年反映等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评选出4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奖(本科生、研究生各两个),颁发证书和奖品。
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校级层面的交流展示。校团委将在5月8日下午(暂定)举办全校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交流展示,并评选出校级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全校“十佳主题团日活动”10名,“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若干名,并分别给予500元、300元的奖励。具体方案见附件2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团委组织部副部长戴雁东(18768115364/518268
部长黄颖(18868109107/760013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