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4-01 点击次数:312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5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精神,2015年将继续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
申报人员须为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2011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外专局规定“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120分,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标准,或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1年以上(附有效证明)。进修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由省财政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标准进行资助。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联系国外合作教授,下载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点击下载)(http://www.zjhrss.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57025&colID=132),同时准备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选派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系)填写,学院(系)负责人签名并盖学院(系)公章。所有纸质材料(申请表、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一式两份,请于4月7日前交人事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电话889816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ecaie@zju.edu.cn 。
人事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