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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申请光华法学院长学期对外交流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5-25 点击次数:759
各位同学:
光华法学院2015年境外交流项目现再次开始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费用
各项目申请条件和费用详见附件。外语成绩需在今年九月份之前取得。
二、申请和选拔
每位同学可申报三个志愿。
申请表、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6月30日前 发至邮箱zdfxybks@zju.edu.cn。
附件1:光华法学院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附件2:光华法学院对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附件3:光华法学院境外交流项目选拔条件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