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2014-2015年春夏学期本科生入党预审通过名单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0 点击次数:808
经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各党支部认真考察讨论和学院本科生党总支预审,并经过学院党委审查,拟将下列同志作为近期入党发展对象,现予公示:
姓名 | 所在支部 | 参加社会工作情况 | 在校获奖情况 |
邱悦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一党支部 | 1、法学1104宣传委员、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浙江大学金融学社推广策划部部长;2、暑期良渚未教所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返乡小分队、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实习、暑期宿管助理;3、第十六期SRTP校级立项负责人、第八期NSEP校级立项参与人、SQTP院级立项“积极心理学与职场面试礼仪训练”参与人。 | 2012—201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专业二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浙江大学不动产基金奖学金;2013-201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专业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三好杯排舞比赛三等奖;2014-2015学年:优秀团干部 |
徐珂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二党支部 | 1、2011.09—2013.06担任人文1102班文体委员;2、2013.07-08暑期基层法院实习两个月;3、2012.09-2013.09阳光家教志愿者一年;4、2011.09-2012.09博物馆长期志愿者一年;5、浙江大学法学研究会干事一年;6、2013.08参加光华法学院暑期“嘉兴桐庐快递业调查”社会实践;7、2012年6月参加柯桥暑期法律调研;8、2014年9月至今担任法学院研究生协会权服部副部长;9、2014年9月至今担任法学院团委宣传部干事,主要负责微信线上推送;10、2011年参加浙江大学寒假“回访母校之青田中学”系列活动;11、2011.09-2012.09法学院学生会干事一年; | 2012.9-2013.6 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三好学生 ; 2013.9-2014.6 学业奖学金一奖,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王汉斌助学金,臻·阳光奖学金。 |
吴云轩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1级第二党支部 | 1、2012.9—2013.9在光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拓展部担任干事,成功协助举办学长学姐交流会、法学讲座等活动;2、2012.8参加了由南京大学医学院的一群学生创立的“纽”工作营所举办的麻风营活动;3、2013.4—2013.7之间担任西湖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助理活动的负责人;4、大一、大二期间担任人文1109班的文体委员;5、2013年1月至今担任法学1102班的体育委员。 | 1、2011.10获浙江大学新生羽毛球比赛男子单打第二名;2、2012.11作为第一男单代表丹青学园获得“三好杯”羽毛球团体赛第六名的成绩;3、2013.11作为第一男单代表丹青学园获得“三好杯”羽毛球团体赛第三名的佳绩;4、大二学年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不动产基金奖学金等荣誉;5、大三学年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三星奖学金等荣誉。 |
李敏芳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2级第一党支部 | 1、2012.12-2013.2参加浙江大学回访母校实践活动;2、2012.9-2012.10浙江大学建工青志十一西湖行志愿者;3、2013.4-2013.5 中国扶贫基金会善行100募捐志愿者; 4、2013.6-2013.7参加浙江大学丹青学园赴丽水缙云社会调研 5、2013.9-2014.1 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6、2014.4-2014.6参加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训练项目 7、2014.7 参加浙江大学丹青学园赴四川什邡冰川小学暑期支教活动;8、2014.8 广东省千里行律师事务所实习 9、2014.8加入三角镇大学生联合会,担任副秘书长; 10、2012.11-2014.6担任浙江大学丹青学园职业生涯规划基地主任; 11、2013.3-2014.6担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 12、2014.3-2014.6 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助理 13.2014.7至今 光华法学院1204班生活委员 | 1、大一学年获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业三等奖学金、回访母校优秀三等奖;2、大二学年获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业三等奖学金、校级优秀团员; 3、2013-2014获“心莲中华,盛世莲花之我见·我思”征文比赛一等奖;4、2014年浙江大学SRTP项目 |
徐源�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2级第二党支部 | 法学院辩论队队长 | 学业二等奖;金鹰律师奖;2014求是杯辩论赛季军,2014阳光杯法学高校辩论赛第二场最佳辩手,2013模拟法庭冠军,2012社科新生赛冠军和决赛最佳辩手 |
陈明 | 光华法学院本科2012级第二党支部 | 1.校团委新青年传媒蜡笔工作室主创;2.校党委学工部法学工部助理团队主管;3.法学1203班班长;4.之江文宣工作室副队长;5.浙江省博物馆志愿者 6.浙江大学“文化中国"人才培养计划 | 2013-2014环球数码国际奖学金;2014浙江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队员;2014-2015浙江大学优秀团员 |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于7日公示期内(6月10日~6月16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电话:0571-86592728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07办公室
Email: 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