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6 点击次数:275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7年前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 7 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因此2017年前法学院2级晋升数为1人,3级晋升数为1-2人。
2015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数5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5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数8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7人,可增补1人;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至十级岗位数中:八级30%(学院现有八级岗位教师3人,可增补2人),九级40%(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5人,晋升八级岗位2人后,可增补3人),十级30%。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5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3.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1其他岗位聘用条件见《法学院2015年教师六—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17日晚8:00前,符合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4)。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5)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纸质版需本人签名,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
2.6月19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二、三级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学院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岗位等级的确定”规定要求的,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因学校通知给定此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微调名额,且工作时间紧,请各位老师谅解。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