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6 点击次数:275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7年前,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 7 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因此2017年前法学院2级晋升数为1人,3级晋升数为1-2人。
2015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数5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5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数8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7人,可增补1人;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至十级岗位数中:八级30%(学院现有八级岗位教师3人,可增补2人),九级40%(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5人,晋升八级岗位2人后,可增补3人),十级30%。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5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17日晚8:00前,符合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4)。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5)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纸质版需本人签名,电子版发relax@zju.ed u.cn。
2.6月19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二、三级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学院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岗位等级的确定”规定要求的,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因学校通知给定此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微调名额,且工作时间紧,请各位老师谅解。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