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光华法学院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特作以下几方面补充:
一、光华法学院社会实践立项通过名单公示
经审核,我院通过的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共5支,类型多样,形式丰富,分为校级重点立项团队、校级一般立项团队、院级立项团队三类,具体名单请参见附件1:【光华法学院】2015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公示。
二、继续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强化实践育人成果
要开拓思路、改进方法、创新理念,充分发挥浙大学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汇聚实践育人优势,注重积累与提高,积极践行“丝路新世界,青春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欢迎各位同学尤其是研究生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社会实践基地专业型岗位的申报(2014级博士生的实践要求参见《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文件),实践时间一般为2015年暑期4-6周,请认真填写附件2:《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专业型岗位需求表》,在
三、紧扣实践活动主题,提炼活动内涵,做好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新闻与信息采编要紧扣时代背景与活动主题,加强实践活动内涵的挖掘,提升新闻稿件的价值。综合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积极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宣传我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2、重视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开通微博,记录实践感悟,分享实践成果。 实践团队可注册新浪微博,访问和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微博(http://t.sina.com.cn/zjujd90),以“@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开头编辑,内容须在140字以内,同时积极关注、转发和评论其他同学的相关内容。
实践团队可注册微信,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平台,社会实践相关资讯将在微信平台进行发布。鼓励实践团队关注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网站http://www.youth.zju.edu.cn/shsj,实践讯息将实时发布。
3、新闻与信息上报要求详见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务必注意新闻稿件的时效性,与学院保持顺畅的联系。各社会实践团队均需指定一名信息专员上报信息(包括团队安全情况和活动新闻稿)需在实践活动每日晚上10点半前上报学院,并填写附件3:《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信息上报邮箱地址:dwaniu@126.com。
附件1:【光华法学院】2015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公示
附件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
temp_15070223226768.doc
附件4: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
temp_15070223238123.xls
联系人:杜威 18768114790/514972
光华法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