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良好的自习环境,保证自习室的有效利用,决定于本学期结束后的7月17日中午12:00-13:00对曾宪梓教学楼102自习室进行清理,请同学们务必将自己的各类用品(书籍、文具等)于7月17日中午12点前带走,凡留在自习室的均作为无主物品予以清理,特此告知。
为保证曾楼102自习室的有效利用,今后学院将在每一个学期考试周结束后对自习室进行清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