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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弘道出席首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7-21 点击次数:559

    按语:本报道依据新华网文章《首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汉圆满落幕》。
    2015年5月30日至31日,首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2015——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在武汉成功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资深教授张文显,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等出席会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湖北省法学会会长郑少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湖北省政法委副书记杨智、湖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等湖北方面人士出席会议。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应邀出席。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实务部门的四百多名专家、学者围绕“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探讨。

 

      本次论坛共收到并发表论文45篇,会议专题研讨从十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总结:关于法治社会的内涵、本质和要求方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关于法治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关于法治社会与党的领导;关于法治社会与以德治国;关于法治社会与社会治理;关于法治社会与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关于法治社会与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和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钱弘道教授在发言中着重强调了法治精神的培育在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并分别从法治启蒙、启蒙对象、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精神培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视发展社会组织在法治精神培育中的作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实具体的阐述。钱弘道指出:“法治精神培育不单是政府和学校的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工作;法治启蒙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行动。只有当法治精神真正主导社会,当一切服从法律变成自觉,中国才可以说真正迈进了法治的国度!”


谢天予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