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21 点击次数:301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举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内容:
 
1. 第十二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三人组成。
 
2. 第十二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将于924日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二届博士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自荐的方式在全日制博士生中产生,正式候选人人数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4. 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申请者须提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二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自荐表”,经光华法学院第十一届博士生会确认正式候选人后,于924日参加换届选举。
 
换届选举的基本流程:每个候选人须发表3分钟的竞选演说,另安排每个候选人每人2分钟的回答观众自由提问的时间。(具体选举办法另行制定)
 
5. 自荐材料的递交方式:(重要!)
 
请各位申请者以邮件的形式将本通知所附的自荐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 zjulawdoctor@126.com
 
截止时间:201592223点。
 
候选人应如实填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若被查证为不实,即自动丧失竞选资格。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的先进分子,并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博士生会章程;
 
2. 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同学关系融洽;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工作原则性强;
 
4. 热心博士生会工作,无私为同学服务,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未尽事宜由第十一届博士生会主席团进行具体解释。
 
联系人:
    光华法学院第十届博士生会主席周许阳 15158181999691999
    光华法学院第十届博士生会副主席方若霖 13705812088
    光华法学院第十届博士生会副主席周许阳 18768114940515852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届博士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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