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21 点击次数:308
根据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章程,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将于近期举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法律硕士协会简介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是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指导下开展活动的一个学生自治组织,成立于2001年11月,由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组成。法硕协会的宗旨是:“锻炼法律人才,服务法治社会”。
二、 换届选举相关内容
1. 第十五届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拟由3名左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组成(原则上不考虑毕业班学生),并于10月份(暂定)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以自愿报名为原则,由班级推荐或自荐,产生办法如下:
(1) 填写“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第十五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材料表”(见附件);
(2) 将上述材料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zjdxfsxh@163.com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18:00
(3) 于10月中旬参加换届选举;
选举流程:另行通知。
选举相关事宜由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第十四届主席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第十四届法硕协会主席戴雁东:18768115364/518268。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第十四届主席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