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首长的普选――记法学前沿2015(17)总218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0-25 点击次数:868
2015年10月23日下午,在之江校区图书馆5号楼206会议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饶戈平教授为我们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讲座,主题为《一国两制与香港的普选问题——香港行政长官的普选》。本次讲座由金彭年教授主持。
会上,针对目前的香港普选问题,饶戈平教授分析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香港的政制发展历程;二是香港普选面临的社会政治环境;三是香港普选的法律根据、性质和特点;四是后政改时期的香港形势及改进对港工作的思考。同时,饶戈平教授指出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进行,并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候选人的产生适用提名委员会制;二是中央行使任命决定权,以此来确保行政长官由爱国爱党人士担任,真正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同学们由此展开热烈的讨论,提出为何回归后香港居民的生活水平没有大幅上升、香港回归前没有司法终审权,回归后中央政府为何要赋予这项权力、中央是否有必要加大对香港乱象的介入力度等问题。饶戈平教授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并提出了对香港实现普选前景的看法。最后,饶戈平教授指出普选并非灵丹妙药,无法解决香港的所有问题,坚信“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这是最好的制度安排,坚信中央的领导能力,也相信香港社会的理性能力,很快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在这一来一往的互动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对香港行政长官的普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供稿人: 俞姗姗